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學位〔2020〕25號)文件要求,學校各學位授權點每年需提交《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年度報告》是學位授權點自評和教育部隨機抽評的重要評價材料,各學位授權點應高度重視,認真梳理總結本學位授權點年度建設情況,按時按質完成材料提交。
2.《年度報告》撰寫應強化特色定位,聚焦培養(yǎng)質量。本次提交的年度報告內容時間范圍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跨學院的學位授權點(教育、電子信息、生物與醫(yī)藥、智能科學與技術)由牽頭學院統(tǒng)一完成材料收集、整理及匯總工作,形成《年度報告》,并由牽頭學院負責審核與提交。
4.各單位于2026年1月9日前將經學位授權點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年度報告》提交研究生院質量監(jiān)控與評估科,同時將電子版發(fā)送至463184205@qq.com。
附件: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
吉首大學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7日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