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秋季碩士
學位論文評審、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校2017屆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答辯及學位授予等工作,請各培養(yǎng)單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吉首大學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及有關文件為依據,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確保整個工作規(guī)范、有序、順利地開展。具體工作程序及要求詳見附件《吉首大學2017年秋季碩士學位論文評審、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日程表》。
研究生處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1、2017年秋季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日程表
2、吉首大學碩士研究生基本情況表
3、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
4、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老師審閱表
5、吉首大學碩士論文評閱表
6、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盲審意見修改鑒定存查表
7、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審批表
8、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
9、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書
10、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意見修改鑒定存查表
11、吉首大學碩士學位授予審批表
12、吉首大學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學術成果登記表
相關表格請在群共享空間下載
2017年秋季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日程表
序號
|
工 作 內 容
|
執(zhí) 行 單 位
|
具 體 工 作 及 要 求
|
工 作 時 間
|
1
|
學位申請
論文審閱
|
研究生
導師或導師組、培養(yǎng)單位
|
1、研究生填寫《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申請表》,提交論文初稿
2、指導教師依照《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基本要求》嚴格把關、認真審閱,填寫《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審閱表》
3、各培養(yǎng)單位統計申請人員名冊
|
2017年11月20日前
|
2
|
論文預答辯
|
培養(yǎng)單位
|
培養(yǎng)單位組織申請答辯論文的預答辯,并填寫《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情況匯總表》及《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情況登記表》注:預答辯各培養(yǎng)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評審”前或后完成
|
|
3
|
論文評閱
|
培養(yǎng)單位
|
培養(yǎng)單位依照《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基本要求》認真組織評閱。(每篇論文至少2名本專業(yè)專家進行評閱,并填寫《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評閱表》)
|
|
4
|
學位申請及答辯資格審核
|
培養(yǎng)單位
|
1、材料整理(課程考試成績登記表、中期考核登記表、論文中期檢查登記表、學術成果登記表及成果原件)
2、各培養(yǎng)單位對以上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審核結果匯總表》(電子和紙質)報送研究生處
|
2017年11月20日-
2017年11月24日
|
5
|
論文盲審
|
研究生處
|
1、根據學位申請情況,按有關文件的要求公布學位論文抽查(盲審)名單,名單公布三天內,各培養(yǎng)單位提交學位論文盲審稿
2、12月15日-20日之間反饋盲審結果
3、填寫《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盲審意見修改鑒定存查表》
|
2017年11月25日-
2017年12月20日
|
6
|
論文答辯
|
培養(yǎng)單位
|
1、提前3天將答辯時間、地點和《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審批表》報送研究生處
2、依照《吉首大學碩士學位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文件,做好答辯組織、記錄等工作
3、填寫《吉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意見修改鑒定存查表》
|
2017年12月21日-
2017年12月31日
|
7
|
清理、評議學位授予審批材料
|
研究生
各培養(yǎng)單位
研究生處
|
1、清理學位授予審批材料(見下載專區(qū))
2、學位評定委員會分會對學位授予材料進行評議
3、將學位論文答辯材料、學位授予審批材料及評議結果報送研究生處
|
2018年1月1日-
2018年1月10日
|
8
|
學位授予
審批、復議
|
學位評定
委員會
|
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學位授予審批、接受復議
|
|
9
|
學位授予
|
學位評定
委員會
|
發(fā)放學位證書
|
注:請各培養(yǎng)單位嚴格按照上述日程組織工作,如有延誤,將按規(guī)定推遲學位授予時間。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