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15〕9號
為規(guī)范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的管理、評審、答辯和歸檔等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學位論文涉密的認定程序
第一條 凡參加涉密項目研究工作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所撰寫的學位論文,導師應對其盡量作降密和無密化處理。如無法作無密化處理的,其學位論文經審批后必須按本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 學位論文密級分類的基本原則
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密級劃分為公開、內部、秘密、機密和絕密五級。
公開:大多數(shù)學位論文應按照學術研究公開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原則予以公開。
內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國家保密范圍而又準備申請專利或技術轉讓以及涉及技術秘密或商業(yè)秘密,在一段時間內不宜在公共平臺公開但可在校內查閱的學位論文,申請保密時間為1-2年。
秘密、機密、絕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確定密級的科研項目或課題的學位論文,申請保密時間原則上不超過項目或課題自身的保密年限。
第三條 學位論文的認定程序
1、從事涉密項目(秘密、機密、絕密)研究的研究生在進行開題報告前,必須由研究生在其指導教師指導下根據(jù)論文產生的背景,慎重提出認定涉密學位論文及保密期限申請;而申請“內部”密級學位論文,在完成學位論文所有相關工作后,由研究生在其指導教師指導下提出保密申請。所有申請保密的學位論文需填寫《吉首大學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申請審核表》,提供相關保密課題協(xié)議書等證明材料。
2、學院(所)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研究生提出的保密申請和相關保密課題協(xié)議書等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后,報送研究生學處,經學位委員會審定通過后方可列入保密學位論文,在以后的論文評閱、論文答辯和論文歸檔過程中按涉密要求處理。
3、其它不屬于上述情況的學位論文均為“公開”級別。
第二章 涉密學位論文的開題、評審、答辯及歸檔
第四條 涉密(秘密、機密、絕密)學位論文開題、評審和答辯專家的聘請
涉密(秘密、機密、絕密)學位論文在開題、論文評閱、論文答辯過程中,導師(或涉密項目負責人)應同時提供允許知悉該論文涉密內容的評審專家名單(專家人數(shù)為送審論文冊數(shù)的3倍)。參加學位論文的評閱、答辯、學位審議人員應屬于允許知悉該論文涉密內容的人員,并須簽訂“吉首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協(xié)議書”。涉密學位論文可申請獨立答辯,由學院(所)批準,報研究生處備案。導師提出合適的專家名單,由學院(所)選擇專家組成答辯委員會。保密答辯過程封閉進行,不允許其他無關人員旁聽。答辯結束后,學位論文應當全部收回,并妥善保管。答辯程序與非保密學位論文相同。
第五條 涉密學位論文的歸檔
1、涉密項目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必須在學位論文封面右上角標明密級(絕密、機密、秘密和內部)字樣和保密期限等。
2、涉密項目的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后,其學位論文在解密前,學位論文暫不寄送國家圖書館等單位。
3、學校嚴格按國家保密法規(guī)和學校有關保密規(guī)定保管涉密學位論文。涉密學位論文的電子版在其保密期限內不提供校園網(wǎng)和其他涉外服務。
4、涉密學位論文的保密期限屆滿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學位論文按照“公開”學位論文的收藏、管理與服務方法進行收藏、管理和提供服務。
5、從事涉密項目研究的研究生,畢業(yè)前填報學位授予信息時,相關信息應根據(jù)保密要求,作相應技術處理,避免泄密。如填寫學位論文題目和關鍵詞等信息時,可填“保密論文”,不填具體題名和關鍵詞。
第三章 附則
第六條 導師帶領研究生參加涉密項目研究工作,必須根據(jù)保密規(guī)定,對研究生進行保密教育。相關單位在組織學位論文相關工作過程中必須注意學位論文保密工作。
第七條 本規(guī)定自學校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關閉】